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管委會日記] 解聘一個人真的好難

好久沒更新了
最近因為 VIP 會計不續聘衍生一堆問題
以下是在群組內的一些心得分享
備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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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解聘後的確有一些委員把矛頭指向我們或文委員, 大概是樹大招風, 畢竟我們也算是戳破了聯席會表面和氣的假象. 把一些存在已久但被搓掉的問題帶到檯面上.

所以常常會在ㄧ些事上遭受不公平的對待, 昨天A區主委對文先生真的太過分了

不過緩口氣, 昨天的紛爭我這裡提出另一個觀點, 給大家參考看看.

從勞基法適用後, 聯席還沒有遇過不續聘的情況, 所以其實這次事件也帶出了許多我們在對聘僱人員制度上的問題.

昨天第一個問題是 103年1月(郭員就職)到103年7月(勞基法適用)的郭員年資是否該列入資遣費計算, 勞基法裡關於這段空白期是留了一個空間, 「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白話就是要不要算看雇主當時規定或雙方協議.

所以用103年7月才開始計算當然合法, 可是103年1月的時候郭員就職我猜當時一定也沒有人去跟郭員討論年資如何計算. 所以如果不算也的確有申訴的空間.

第二個關於求職假的部分, 追根究柢很大的問題在於以往VIP排班的方式加上請假的規定鬆散, 所以最後才會讓連主任有取巧的空間.

以上這些事怪連主任或是以前跟現任三區主委當然可以, 可是也的確是從以前就沒人在意或糾舉過這點. 我以為或許可以稱為是「歷史共業」?

昨天最後處理的方式或許是多花錢了, 但我寧可想成是這是幫前人在擦屁股的衛生紙錢, 今天處理目前問題的方式大家都不滿意, 但重要的是要意會到我們還有很多問題, 也願意來面對並讓以後不會再發生, 制度上有問題就要想辦法改, 以後不要再因為制度的問題而讓其他事情處理起來綁手綁腳的.

花錢了事的感覺很不好, 但目前把過錯歸給任何人其實無濟於事, 事情要解決, 社區要往前走, 如果能確保讓很多問題或制度朝向更合法跟正確的方向邁進, 我個人是願意把這個當作學費來繳的.

我昨天會後有跟C區兩位財委交換意見, 等她們不說氣話後, 也都能同意並接受以上的想法, 的確有些委員只想表面和氣了事, 可是也是有些委員是願意正視跟解決這些問題的, 一昧的把所有人歸類成只想花錢了事也不太公平.

以上太長不看沒關係, 最後一定要說一下, 文先生之前在合約還有這次在資遣相關費用上的堅持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我大概作不到去堅持不蓋章然後提議召開臨時會來解決.

還有文先生很早就提出班表排班的問題, 真的是先知先覺, 太厲害了.